【限聚令】區議員朱江瑋議辦舉行放映會被投訴違規 民政事務署:若開支不符指引不發還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8/28 18:26

最後更新: 2021/08/28 18:30

分享:

分享:

民政事務總署今日(28日)發表聲明表示,接獲有關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的投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昨晚在辦事處舉行電影放映會,警方向涉嫌違反「限聚令」的47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表示,發現有人涉嫌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會向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詳情即看【下一頁】

民政事務總署今日(28日)發表聲明表示,接獲有關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的投訴,指朱江瑋使用其辦事處進行一些與區議會的工作無關及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的活動,其中包括舉行電影會。而相關活動或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民政事務總署聲明中指出,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一般準則第3條,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另外,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23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區議員辦事處的日常運作,必須符合有關法例的規定,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專業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發出的指引。所有未能符合《酬津指引》的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民政事務總署又指,已發信提醒朱江瑋議員應該遵守《操守指引》及《酬津指引》。如事實證明其區議員辦事處曾用作不合乎區議會職能的用途,相關的酬津及辦事處營運費用將不獲發還,而該區議員亦可能因違反其他法例而負上刑責。


更多最新熱門影片:

一文看清不同疫苗獎賞及優惠:https://bit.ly/3vw84v0

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即看:https://bit.ly/3cNFwr7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https://bit.ly/2JdOaiS

責任編輯:李榮忠